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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 (第3/3页)
。 这张脸与她穿越前有七八分相似,只是更年轻,也更明艳。十九岁的公孙执礼,脸上还带着少女的鲜活,可骨相却已经很漂亮了。 桃花眼微挑,眼下那颗泪痣像是故意点上去的,让她原本就明艳的眉眼多了几分风流。 浅蓝色衣袍,袖口绣着细细的银纹,腰线极细,肩背却挺拔有力。长发高束,露出修长脖颈与清晰的下颌线,不同于从前原主爱穿的大红大紫,今日这身衣裳将她身上的明艳压下几分,反倒多了种清俊禁欲的书生气。 江执礼看着看着,忍不住轻轻挑眉。 镜中人也跟着挑眉。 桃花眼一弯,泪痣微动,竟真有几分妖艳招人的味道。 江执礼沉默片刻,最后得出结论。 难怪原主那么烂还能到处参加诗会。 这张脸,确实很难让人第一时间把她赶出去。 二蛋站在旁边,正替她捧着外袍,见她一直照镜子,不由得感叹道:「小姐,您今日真好看。」 江执礼看他一眼:「我以前不好看?」 二蛋老实道:「以前也好看。」 江执礼刚要点头,就听二蛋接着说:「就是一开口,大家就不敢看了。」 江执礼:「……」 她缓缓转头。 二蛋立刻闭嘴,努力装作什么都没说。 江执礼深吸一口气,告诉自己不要跟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计较。 她整理了一下袖口,低声道:「既来之,则安之吧。」 二蛋探头:「小姐,什么叫既来之?」 江执礼随口道:「意思就是,来都来了,先活着。」 二蛋恍然大悟:「哦!小姐放心,小的一定保护小姐活着!」 江执礼:「……」 很好。 虽然理解得很粗糙,但大方向没错。 门外已有下人来报,马车备好了。 江执礼踏出房门时,初秋的风迎面吹来,带着一点凉意。 她抬头看了一眼天色。 京城的天空清朗,远处屋脊重重,飞檐如墨,与她记忆中那个雨夜完全不同。 可她脑海里,还是短暂地闪过了宋书律倒在雨中的身影。 江执礼脚步微顿。 书律。 妳到底在哪里? 是也来了这个世界,还是…… 她没再想下去。 因为再想,也没有答案。 江执礼收回视线,抬步走向府外停着的马车。 既然回不去,那就先活下去。 顺便看看。 这个把「吟诗」当成全民运动的诗国,到底能离谱到什么程度。